据国家环境保护部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(试行)》中的相关要求,现将《广元市中心血站血液辐照仪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》进行公示,公示内容为报告表全本,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。基本情况如下:
一、项目概况
1、建设项目名称:血液辐照仪应用项目
2、建设地点:广元市利州区万育街117号
3、建设内容:
广元市中心血站拟购置一台血液辐照仪,内含Cs-137放射源,其活度为5.4×1013Bq,在管理上属于Ⅱ类放射源,安置于血站业务楼一楼,
4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: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,符合广元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,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,项目的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。因此,在全面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的条件下,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、水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产生影响,就环境角度而言,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广元市中心血站
联系人:徐科长
联系电话:18981290097
通讯地址:广元市利州区万育街117号
三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
环评单位: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环评中心
联系人:常工
联系电话:18190659673
邮编:621000
联系地址:绵阳市绵山路64号
四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(不接受与本项目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)。
五、公众意见反馈
1、反馈方式: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、信函、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。
2、反馈时限: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(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)。
六、信息发布有效期限
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。
详细内容见附件《广元市中心血站血液辐照仪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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